本片讲述的是巴黎地铁中演奏乐器为生的地下乐队的故事。 影片的主人公包括来自委内瑞拉的竖琴手、来自萨拉热窝的小提琴家、来自阿根廷的钢琴家、来自马里的歌手和来自罗马尼亚的琴师。虽然影片片名是“地下乐队”,而影片的初衷也是拍摄这些人们在巴黎地铁卖艺的生活,但片中描述了很多他们在地面上的生活。一方面,因为爆炸袭击事件的发生,巴黎政府严禁在地铁拍摄。同时,“地下世界”的人们也有许多“地上”的故事: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因为政治原因离乡背井,现在作为非法移民在法国生活。他们居住在巴黎人家里狭小的“保姆房”,或者那些昂贵但简陋的小旅馆。慢慢地,他们的演奏活动走上了正轨,间或出入录音棚和音乐厅,还加入了浮日广场街边拱廊下一支“地下乐队”的演奏。 本片获得法国真实电影节银奖(1998) 、荷兰电影节“最佳荷兰电影”影评人奖(1998) 、温哥华电影节Chief Dan George 人权奖(1998) 。